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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3年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3-28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南昌医学院护理学院

南医护理院团〔2023〕2号


关于做好2023年发展新团员工作的通知


护理学院各团支部:

为进一步加强护理学院团组织建设,提升团员发展质量,激发学校青年的政治热情,及时吸收政治思想先进、学习努力刻苦、积极要求上进的青年学生加入共青团组织。按照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》等有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开展 2023 年发展新团员工作。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入团条件

为保证团员质量,学生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:

1.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,二十八周岁以下。

2.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,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时交纳团费。

3.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行,要自觉拥护党的领导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政治觉悟上积极要求进步。

4.已递交入团申请书的在校学生。

5.学习态度端正,积极向上、勇于进取。学习成绩良好,近一学期成绩无不合格。

6.品行优秀,积极参加青年志愿服务活动,乐于奉献。

7.有较强纪律性,遵守校规校纪,未受过处分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1.支部推荐。符合要求,有意愿入团的学生向班级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,团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认真审查讨论,确定名单报团总支。

2.二级学院团委(团总支)考察。二级学院团委(团总支)对学生的入团申请书及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查,拟定入团积极分子名单,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至校团委。

三、名额分配

按照“坚持标准、控制规模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”的总要求,进一步严格入团标准、严格发展程序、严格调控发展人数。入团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详见团务中心通知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加强资格审查,严禁将本是团员的青年再次纳入发展对象。各学院确定某名学生为入团积极分子前,需将学生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搜索(登陆管理员页面-团员管理-组织关系转接-办理转入-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),如果该学生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已有团员信息,则不能重复发展。如在发展阶段核查出已在系统中的团员被重复发展,该团员所在团支部来年入团发展名额减半。

2.入团积极分子名单公示结束后,各团支部于4月5日前将名单报送至团务中心。



共青团南昌医学院护理学院委员会

2023年3月28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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