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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护理学院2023年春季共青团“推优”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3-28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南昌医学院护理学院

南医护理院团〔2023〕3号

关于做好护理学院2023年春季共青团

“推优”工作的通知

各团支部:

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,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“推优”工作, 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,根据共青团中央《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文件要求, 现结合学院实际,将 2023 年春季共青团“推优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“推优”时间

即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7 日

二、“推优”对象及条件

参照《南昌医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

三、“推优”比例

按党员发展比例要求,本次“推优”名额不超过团员总人数的10%,其中各学院名额5%,各学生组织名额 5%,具体名额分配详见团务中心相关通知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。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,全面提高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,是做好“推优”工作的前提和基础,也是“推优”工作的主要目的。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工作,各支部与护理学院团委(团总支)、护理学院党委要紧密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要充分联系团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,切实加强团员教育。

2.民主推荐。推优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肃认真的工作,各团支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,严格按照要求,通过上下结合、协商推荐,择优确定推荐人选。

3.求真务实。在推优过程中,严禁拉帮结派、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。若出现违纪问题,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外,还将视情节轻重,给予行政处分。

4.精心组织。各团支部要按照总体规划安排和要求,迅速准确做好推选人的材料报送及民主评议工作,于规定时间前上报护理学院团委。各团支部“推优”名单公示无异议后,于4月7日前将《2023年春季共青团“推优”汇总表》发至团务中心。


共青团南昌医学院护理学院委员会

2023年3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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