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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 2022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3-27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南昌医学院护理学院

南医护理院团〔2023〕1号

关于评选 2022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通知


各团支部:

2022年度,在护理学院党政和校团委的正确领导下,护理学院团委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结合我院青年特点,开展各类主题教育、 社会实践活动,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。经研究决定, 在全院各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方法和名额分配

参照《南昌医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并结合护理学院实际情况执行。

二、评选截止时间:3月31日

各团支部要严格按照《评选办法》自下而上、充分发挥民主,认真把关,根据名额指标进行评选,逾期不报,按自动放弃处理。

对于在校风、学风中不能率先垂范,有违纪现象,不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活动的集体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。

对于在疫情期间带头响应党的号召,有序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,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、总体战、阻击战中,勇当先锋,敢打头阵,在志愿服务、突击攻坚、岗位履职、社区报到、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,率先垂范,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,予以优先考虑。


共青团南昌医学院护理学院委员会

2023年3月27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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