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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护理学院开展2024年校园心理微电影大赛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4-22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南昌医学院护理学院

南医护理院学20249

关于护理学院开展2024年校园心理微电影大赛的通知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,落实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》精神,进一步增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着力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,促进学生养成自尊自信、理性平和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。按照学工处下发的《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大学生“5·25”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的通知》的要求与内容,护理学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校园心理微电影大赛活动,具体活动安排如下:

一、活动时间

2024年5月01日—5月10日

二、参与对象

护理学院在校学生

三、活动内容

1.作品要求:围绕当代大学生生活中人际关系、学习、情感等方面,以大学生校园生活为主线,要求紧扣主题,体现“微”概念,突出大学生的全新创意和独特视角,作品能够反映新时代大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。

形式 作品要点 评分标准
视频
思想性 内容积极向上,不得有不正当言论及不健康思想观念
完整性 微电影内容完整,表演流畅,有情节感、富于戏剧化
清晰性 作品紧扣活动主题,逻辑合理
表演性 作品表演具有感召力,能充分体现角色心声;吐字清晰,生动活泼,感染力强

2.报送要求:(1)作品须以压缩文件形式于5月10日17:00前将心理微电影作品的报名表(Word 版)、参赛视频、拍摄花絮照片三张(JPG格式)报送至电子邮箱南医3048068759@qq.com、江卫3398065326@qq.com。邮件统一命名为“ 学院+班级+心理微电影+作品名称 ”。

(2)作品时长控制在10分钟内,要求画面清晰,声音清楚,标注字幕,视频应以 MP4、AVI、WMV、MPG等格式呈现,分辨率不低于1920* 1080。

(3)参与表演的学生必须为本院学生。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,作品无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纠纷。

四、奖项设置

南医和江卫赛道分别以作品为单位设立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3名,优秀奖8名。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,奖金标准:一等奖300元/作品,二等奖200元/作品,三等奖100元/作品,优秀奖50元/作品。

由护理学院心理健康服务部门组成评审团对作品进行筛选,筛选后的作品由护理学院老师组成评审团们进行打分评奖。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会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,代表护理学院参加校园心理微电影大赛。

五、活动要求

1.参赛作品严禁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,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,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、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、侵犯他人隐私、污蔑或诽谤他人人格、歧视残疾人等内容。

2.参赛作品必须由参加者本人原创,严禁剽窃、抄袭,参加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。主办方不承担包括(不限于)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,如出现上述纠纷,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加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。关于剽窃、抄袭的具体界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相关规定。

3.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收藏、展览、研究、出版及宣传权。

4.在本次活动过程中,若发现有违规者可向护理学院心理健康服务部(邮箱3430817523@qq.com)进行反馈,举报者需自行提供真实证据。

附件:校园心理微电影大赛报名表


护理学院团学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二0二四年四月十九日


附件 1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校园心理微电影大赛报名表

学院:

作品名称

时长
作品负责人

联系方式
演职人员
身份 姓名 性别 班级 联系方式
男主角



女主角



其他重要角色



……





作品

简介



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300  字以内)

学院审核意见




盖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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