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医学院护理学院
南医护理院团〔2023〕4号
关于做好护理学院2023年秋季共青团
“推优”工作的通知
各团支部:
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,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“推优”工作, 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,根据共青团中央《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文件要求, 现结合学院实际,将 2023 年秋季共青团“推优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“推优”时间
即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
二、“推优”对象及条件
参照《关于做好南昌医学院2023年秋季共青团“推优”工作的通知》
三、“推优”比例
按党员发展比例要求,本次“推优”名额不超过团员总人数的10%,除校级组织其中学院各支部名额6%,学院学生组织名额 1%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。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,全面提高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,是做好“推优”工作的前提和基础,也是“推优”工作的主要目的。对团员的培养教育工作,各支部与护理学院团委(团总支)、护理学院党委要紧密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要充分联系团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,切实加强团员教育。
2.民主推荐。推优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肃认真的工作,各团支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,严格按照要求,通过上下结合、协商推荐,择优确定推荐人选。
3.求真务实。在推优过程中,严禁拉帮结派、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。若出现违纪问题,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外,还将视情节轻重,给予行政处分。
4.精心组织。各团支部要按照总体规划安排和要求,迅速准确做好推选人的材料报送及民主评议工作,于规定时间前上报护理学院团委。各团支部“推优”名单公示无异议后,于10月12日前将《2023年秋季共青团“推优”汇总表》发至团务中心。
共青团南昌医学院护理学院委员会
2023年9月20日
上一条:关于举办“礼赞党的二十大,发现每日小确幸”微感动朋友圈打卡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举办“献礼二十大,定格花草美”花艺活动的通知
【关闭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