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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23年度护理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3-07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南昌医学院护理学院

南医护理院团〔2024〕1号

关于评选2023年度护理学院

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通

各团支部:

2023年度,在护理学院党政和校团委的正确领导下,护理学院团委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结合我院青年特点,开展各类主题教育、社会实践活动,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。经研究决定,在全院各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方法和名额分配

参照《南昌医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并结合护理学院实际情况执行,名额分配详见团务中心通知。

二、评选截止时间:3月31日

各团支部要严格按照《评选办法》自下而上、充分发挥民主,认真把关,根据名额指标进行评选,逾期不报,按自动放弃处理。

对于在校风、学风中不能率先垂范,有违纪现象,不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活动的集体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。


共青团南昌医学院护理学院委员会

2024年3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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